你有發現嗎?海鮮這個詞,強調了「海洋生物」和「新鮮」的概念。人類對於現宰的陸域動物會感到同情;但對於現殺的海洋生物卻往往冷漠以對。市場上看到的完整魚身、日料料理店的生魚片,以及許多釣蝦場、海烤店主打新鮮、現場宰殺,有些店還會以顧客能夠體驗撈魚、挑選螃蟹等作為主打,此類的「表演」被視為理所當然,似乎海洋生物不會感到疼痛,也不再稱牠們為動物;而是統稱為海鮮。認為海鮮不是代表生命,而是「食材」——導致海洋生物被殘酷對待事實上,海鮮中的許多動物,包括魚類和甲殼類,在宰殺過程中經歷極大的痛苦。甲殼類動物如螃蟹、蝦子和龍蝦,以及章魚等皆具有感知能力,能夠感受到痛苦,章魚聰明到可以改變適應環境,快速改變牠們的膚色偽裝自己,以用來捕食或躲避敵人,然而,牠們的生命卻不受台灣現行的動保法規範。動保法第13條明定宰殺脊椎動物時,應以使動物產生最少痛苦之人道方式為之,而牠們因是無脊椎動物,即使被以活煮或活剝的殘忍方式處理,在痛苦中死去的牠們,也無法可保護。不應產生因牠們沒有明顯的疼痛反應,所以可以現宰現殺的錯誤認知。Aquatic Life Institute提出了海鮮4R,希望利用四種概念來改善全球海鮮飲食體系:減少Reduce:減少海鮮中的動物數量,甚至移除某些海洋動物品種。改善Refine:改進漁業環境養殖或捕撈條件的現況。替代Replace:在飲食方面盡可能以植物性或是其他替代海鮮產品。拒絕Reject:拒絕將更多不同類型的海洋動物引進供應鏈與食用。海鮮4R的概念不僅希望改變供應鏈的購買端(顧客),也期盼改變根源(產業環境)。英國針對《動物福利(感知)法案》修法,擴大保護範圍到有知覺的無脊椎動物,規定任定要烹煮這些動物時,必須先將其擊暈或冷凍,也禁止在動物還活著時將其密封包裝,目前已知類似的法律已經在紐西蘭、挪威和瑞士等國家施行。那麼,台灣呢?我們應該關注這些海洋動物的福利,推動人道屠宰的方法,以減少牠們的痛苦。海洋不應是滿足人類私慾的「冰箱」,而應是孕育生命的搖籃。透過海鮮4R來改變世界:少吃海鮮、尋找替代品、監督漁業與海洋產業、拒絕不當的供應鏈與非必要食用、支持友善海洋動物的倡議行動,我們能夠守護孕育生命起源的美麗大海。讓我們從一個飲食習慣改變開始,一同友善動物,好好愛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