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恆溫的研究室裡,有一些生命被例行地注射、固定、餵食、割除器官或灌食毒物。牠們是實驗動物──為了人類的健康與進步而默默犧牲的一群。
根據實驗動物人道管理年報資料,2023年台灣使用了1,120,119隻動物做實驗,平均每天有超過3千隻的動物被用來做實驗,存活下來的不到25%,最常見的是囓齒類(小鼠與大鼠),其次是魚類、雞、豬、鵝、兔子、鴨、兩棲類、蛇,還有犬、貓、猴子等其他哺乳類動物。牠們被用於「基礎研究」(5,305 件,66%)、「應用研究」(1,486 件,18%)及「產品上市前測試」(966件,12%)為最大宗。
API 動物保護指數的四大目標中,與實驗動物密切相關的包括:
- 認可動物的感知能力
動物會疼痛、會恐懼,並非「工具」或「生物材料」。API 指出,應在法律中明確承認動物的感知與情緒能力,並禁止不必要的痛苦。這意味著,實驗動物不該成為「無聲的機器」。
- 動物福利立法需涵蓋研究用動物
目前台灣針對實驗動物相關的法律主要是《動物保護法》第十五條到第十八條,另外有屬於命令的《實驗動物照護及使用委員會或小組設置及管理辦法》及《動物科學應用機構監督及管理執行要點》,而「實驗動物照護及使用指引」只是如建議事項般的參考文件,雖然設有「動物實驗管理委員會」(IACUC),但成員常由內部人員主導,各機構IACUC的審查品質與嚴謹程度不一,制度設計長年以「維護研究品質」為主,是否真正落實替代、減量與精緻化的3R原則,至今沒有一個可供外界檢視的標準與數據。
其他像是如何界定動物的「疼痛等級」,以及處置方式,皆由實驗單位自評,缺乏透明審查與外部監督,而法規對於實驗結束後的動物安置方式,更無強制要求。好好愛牠協會過去曾經聯繫過動物科學應用機構,其中一家回覆就明白表示他們沒有認養程序,動物實驗完一律安樂死。這樣缺乏妥善的認領養方式或轉置制度,導致許多健康動物無法被收養,最終面臨安樂死;相較之下,德國或荷蘭等國家有更多鼓勵實驗後安置的措施與機構配合。
有單位回覆其內部有自己的認養流程,這雖讓人感到欣慰,但由於不是法定義務,願意安置實驗後的動物畢竟還是少數,而我們真心希望,挺過實驗的每隻動物,都能有繼續活下來的去處。 我們關注的,不只是動物在實驗中所受的痛苦,更是牠們在實驗前後有沒有被當作生命來對待。
原來實驗兔也是可以回家的
好好愛牠協會成立將近四年,為5隻做完實驗後的兔子找到新家,儘管制度上還有許多限制,但我們仍會努力和研究機構聯繫,希望能做到更多實驗動物的收容與安置。
讓我們一起推動更透明、更尊重生命的實驗制度,也讓台灣能朝向更符合國際動物福祉標準邁進。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