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暨今年一月報導過的「 生命值得被好好對待-搶救抱卵母蟹」一文,由鄭同僚老師在在公共政策網路參與平台發起「搶救抱卵母蟹、保護漁業資源,要求行政院農委會漁業署修改現行管制辦法,全年禁止捕撈抱卵母蟹」一案於2月24日第二次交流會中做出決議,與會代表達成以下修正原則:
資源管理面
1. 抱卵母蟹禁捕期由8/15-11/30,加長為8/1-12/31,每年計有5個月的禁捕期。
2. 採捕鏽斑蟳等5種螃蟹殼寬加大1公分(例如:8公分->9公分),才能捕捉。
3. 全年禁止販售不符合上述要求的蟳蟹物種或不符規定的抱卵母蟹禁捕期間。
漁業生產面
1. 船長落實卸魚申報以掌握蟳蟹資源動態。
2. 納入觀察員進行科學觀察,蒐集研究數據。
基於上述的共識,漁業署也在3月24日公告「沿近海漁船捕撈蟳蟹類漁獲管制措施」修正草案,除了明定禁捕與禁賣的措施,同時增加船長落實卸魚申報以掌握蟳蟹資源動態,訂定各項蒐集相關科學研究數據及瞭解漁船作業模式的內容,新增觀察員隨船執行科學觀察之規定,也強化漁業人員應盡的責任。
此外,漁業署也推動海洋資源永續發展的配套管理如下,讓此一公民發起的政策參與提案,有了善意且積極的作為。
資訊公開面
1. 邀集產、官、學、公民團體組成諮詢小組,依據科學研究結果,每半年滾動檢討管制措施
2. 讓全民檢視執行狀況,協助產業永續經營。
產銷輔導面
1. 輔導建立生產地友善漁業標章,提升產業形象與價值。
2. 結合產地標章,協助行銷,建立多元銷售管道。
全年禁捕抱卵母蟹提案,一個關心生態永續的舉動,不僅促成將禁捕螃蟹加大,禁捕期間加長,也在「沿近海漁船捕撈蟳蟹類漁獲管制措施」修正案中加入觀察員的科學觀察,每半年觀察管制措施的成效,以及產銷輔導的協助等等,這是一個極為正面的公民提案進展。
好好愛牠邀您一起「一件好事愛動物」,不要小看自己的力量,善用你正向的影響力,勇於發聲,牠們的處境就能改變。
以下是我們在4月6日得到的鄭同僚老師的回覆,很感謝鄭老師的鼓勵。
Q1. 您覺得這提案能在10天以內就達到連署,最主要的原因為何?
鄭老師:短暫時間連署超過五千人,最主要的原因,是這問題容易被瞭解,也容易被同理,然後,連署消息能迅速傳達到會關心這問題的人群中。
Q2. 漁業署在一個月內就提出修正草案,這算是很快回應民意的一典範,相信老師您事前也做足了功課,您覺得最大的助益有哪些?
鄭老師:首先,是公民集體力量的展現,讓官府重視。其次,是幾個立委的支持,讓漁業署不敢疏忽。最後,是 #遇到一個能力好觀念進步的漁業署長。
Q3. 老師會給其他想在公共政策網路參與平台的人什麼建議嗎?
鄭老師:光靠連署平台,是一定沒辦法達成五千人的門檻的,一定要善用其他社交網路平台,如我用的臉書。臉書宣傳,要有吸引人的內容,講好故事,才會感動人去行動。



